2017年清明节放假通知
作者:社会科学部 来源:社会科学部 发布时间:2017-04-01 15:10:35 点击数:
各单位、各部(处室)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现将我校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:
4月2日(周日)、3日(周一)、4日(周二)放假调休,4月1日(周六)正常上班。
二、有关要求:
1.教务处、研究生处和继续教育学院要做好调课安排,确保正常教学秩序。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。
2.后勤保障处要做好节假日的通勤车、水、电、餐饮供应和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,同时安排好校医院假期值班工作。
3.保卫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,加强校园安全巡逻和门卫制度,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4.学工部、研究生工作部、国际交流合作处、各院(系、部)要在学生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,教育学生注意外出安全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的安全,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等设备,杜绝安全隐患。
5.党委宣传部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维护和管控,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,丰富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,倡导广大师生文明、绿色、节俭、安全、有序祭扫,营造文明和谐校园氛围,引导培养良好社会风尚。
6.各单位要切实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,严格值班制度,落实值班责任。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,做好值班记录,要随时掌握安全动态,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,并按规定及时上报。
7.各单位、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公车封存的相关规定,将车辆封存情况报校办。假期,学校对公车节假日封存情况进行随机抽查。
8.请各部门于3月30日(星期四)18:00时前将加盖部门公章的值班表(见附件1)纸质版报送校长办公室综合科,电子版发至yb38185000@126.com。同时,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公布在本单位网站主页上,以供师生查阅。
附件1:值班表格式
单位名称:
日 期 |
值班地点 |
值班人 |
值班电话 |
手机号 |
校长办公室
2017年3月28日